是是非非,检察官们各有各的答案。看清事实真相,传播法治声音。为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杭州市检察院推出“杭州市检察院谈案件”专栏,还原案件真相,讲清案件故事,阐释案情法理,以案释法,以案警示。
仅通过提供一张实名认证的电话卡,小郝就能赚取数百元“佣金”,但他却在短短2小时内让别人转了11笔款,被骗走231万元。这份兼职让小郝成为了犯罪分子实施网络诈骗的帮凶。
2023年6月18日晚,小丽接到一通来自江苏的电话。来电者自称是“京东客服”,并告诉小丽,按照现在的国家政策,个人不能开通“京东金条”等高息业务,如果不关闭该业务,将会影响个人征信。听到来电者说会影响个人征信,小丽一度将信将疑,但当来电者准确说出她的个人信息后,小丽便信以为真了。
对方告诉小丽,如果要关闭这笔业务,需要售后人员来操作,并引导小丽下载某款软件,进入在线会议。在线会议中,“售后客服”表示,小丽不能直接关闭京东金条业务,因为她还关联了第三方金融业务,可以直接登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进行人工客服操作。于是,小丽在手机浏览器上输入对方提供的网址,就跳转到了一个在线客服页面,上面显示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的标识和字样。
客户服务页面
对方发来一张有照片、姓名、部门、工号的工作证,并声称小丽在微信贷款上有授信额度,如果想销户,必须先清空授信额度。随后,她发来一页操作流程。
小丽这才松了口气,按照“客服”的“指引”,在对话框中申请关闭京东第三方金融业务、解除电子高息协议。随后,对方给她发来一张标有“公安部全国人口信息数据库”的个人信息卡,她的所有身份信息准确无误。
随后,“售后客服”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客服”告知小丽,需要先将自己名下的存款转入他们提供的账户,清空非法高息额度后即可关闭京东金条业务,并承诺将全部款项返还。于是,在双方同时操纵下,小丽在短短2小时内将卡内存款分11笔转入对方提供的多个银行账户,共计231余万元。由于对方每次转帐后都会发“中国人民银行清算中心”的业务凭证,小丽对此深信不疑。直到小丽转完最后一笔钱,业务仍未关闭,对方甚至要求她借钱转入相关银行账户时,小丽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立即报警。
商业资质
“我在社区、职场都看到过防骗宣传,但对方提供的信息太真实,说会影响我的信用,转出去的钱会转回来给我,说了半天我都糊涂了,迷迷糊糊地就把钱转走了……”回忆起当时的情形,小丽后悔不已。
2023年7月,小李所接电话号码的主人小郝被公安机关逮捕,案件移送检察院后,小郝在审讯室向检察官交代了相关过程。
小郝在苏州没有正式工作,靠四处打工维持生计,总是缺钱,也没什么积蓄。2022年的一天,他在QQ上无意中看到一则兼职招聘信息,实名认证一张电话卡就能赚几百元。他觉得这个赚钱方法简单,便在微信公众号上把上级发的或自己买的空白电话卡认证后发给上级。认证几张卡后,上级就会给小郝打一笔“福利费”。就这样,小郝多次向上级提供实名认证的电话卡,获利上万元。
“我知道电话卡可能会被上游供应商用来进行网络诈骗,但我又懒又缺钱,这样能快速赚钱,而且我只提供电话卡,没打过电话,但我铤而走险。”小郝后悔了自己的决定,主动认罪认罚,但等待他的却是法律的制裁。
2024年2月28日,经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上城区人民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肖浩判处有期徒刑。
检察官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或者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上述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检察官提醒
1、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验证码、银行卡号、密码等个人信息。警惕以政府机关、平台客服等名义,以影响个人信用为由要求转账的诈骗。如遇到疑似诈骗信息,请拨打反诈骗热线96110进行咨询。如被骗,请及时拨打110报案。
2、妥善保管手机卡、银行卡、身份证、第三方支付和社交媒体账号等安全信息,注意不要出租、出售、出借、注册或者利用实名认证等方式牟取利益,以免成为帮助不法分子“跑分”、洗钱的“工具”,情节严重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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